本网讯(林少梅)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从10月1日起,将降低公安、司法、交通运输、农业等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此次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幅度较大的有: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补发因私护照由每本400元降为200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9元降为13元;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调20%,同声传译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1940元降为每人每科400元。 据了解,今年来,国家已先后两次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63项,其中1月1日起取消15项,免征15项,8月1日起取消31项,免征2项。 对公布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收费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漳州市物价局表示:近期将开展宣传和政策提醒工作,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将给予处理处罚。市民若发现未执行新收费标准的现象,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市物价局将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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