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霞)去年福州市全年空气质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四,昨日,福州市环保局公布了这一结果。 环保局工作人员说,根据检测,2011年福州市全年空气质量ⅰ级的天数114天,ⅱ级的天数246天,ⅰ、ⅱ级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为98.6%;出现轻微污染5天。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达到二级标准。 与全国31个省会城市、直辖市的空气质量相比,福州名列第四。 对于目前的空气质量,环保局工作人员解释,这得益于2000年以来福州市大力实施“蓝天工程”,持续完善供气系统,扩大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和使用范围,以及巩固城区“禁煤”成果,烟尘达标区覆盖率持续保持在100%。 同时,福州市以市区内的公交车辆、营运车辆为重点,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强化停放地日常尾气监测,加快车辆更新,将新车准入提高到国ш标准,并制定实施《福州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实施方案》,逐步落实无环保标志车限行和黄标车部分道路限行措施,有效控制了市区机动车冒黑烟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