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2009年以来,我市按照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紧跟法治建设的时代步伐,紧贴工作中心和发展大局,紧扣社会和大众法律需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三五”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得到了高质量、富有成效的执行,公民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公正司法和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行政成为政府的基本准则 对没有立法权的地级市来说,依法行政成为依法治市的“重头戏”,是政府正确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 全市各地实施依法治理“一把手”工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落实,健全完善市委常(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法律顾问、专家咨询论证、评价纠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与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相挂钩,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检查考评中的比重。为切实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市、县级11个政府及武夷新区管委会聘请了4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县级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为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综治考评范围,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市人大常委会自1998年至今,每年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严格推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政协也每年开展专题调研与视察,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参与的法治创建良好工作格局。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35家市直单位5510项行政执法事项实现网上办事、网上公开和电子监察。截至今年6月,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28710条。建成了包括10县(市、区)和35家市直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全市行政执法运行平台。建立行政执法案件通报调查、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等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09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重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执法监察1066项,发现各类问题1542个,查办案件188件,查出违法违纪金额10639.03万元。 筑牢司法公正防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实施依法治市的重要领域。 近年来,我市各级法院完善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案件质量长效监管机制,试行复查听证制度,强化审判监督。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司法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重影响公正司法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维稳的职能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只有法院的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才能体现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我市把破解执行难做为践行“为人民司法”的重大课题,贯彻“阳光执行”。2010年开展案件评查,每年评查案件1100件,发现并纠正瑕疵案件,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2009年至今年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1579件,审(执)结134090件,审结率达94.71%;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6965件10460人, 提起公诉10943件16902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73人,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 为了保障社会贫弱者不受经济困难所制约,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律帮助权,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人权,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网络的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目前全市法律援助中心11个,已设立乡镇(街道)、社团法律援助站231个,在妇联、老龄委、工会、信访、劳动和社会保障、医患调处中心等重要部门设立了援助联络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从1999年不足300件增长到2012年的2415件,以每年近30%的数量增长。2009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61件,受援群众8770人,接受各类咨询21927人次,为受援群众减免法律服务费1288.87万元,减免缓收诉讼费472.37万元,挽回损失7885.95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今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不断夯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础 “固本”需要“强基”。近年来,我市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工作来抓,大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法治行业和法治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区域法治化进程。 大横镇溪洋村是延平区第一个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村。前些年,溪洋村矛盾纠纷多,刑事案件多,干群关系紧张。2003年7月,溪洋村聘请南平杰列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兴斌为法律顾问,引法律进村入户。法律顾问可以列席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等,每月进村帮助调解处理村里的老大难问题,拟订经济合同、招投标法律文书,为村两委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和开展普法宣传。如今,这个村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村民叶子明说:“过去干部解决问题是凭威信、讲情谊、‘和稀泥’,村民解决问题是比势力、比拳头,如今找律师、讲法律成了村里的新风气。” 2005年,延平在全区推广溪洋村的做法,到去年底,全区206个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占总数的85%;42个社区也聘请了法律顾问,占全区社区的65.6%。村聘法律顾问已成为用法律手段预防和解决农村纷争、用法治手段处理村务、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市共有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级6个、省级61个、市级442个。 深化“平安南平”建设,营造和谐氛围 2009年6月21日,南平发生一起医闹事件,震惊全国。为增强医患纠纷处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市全面引入第三方调处机制,于2009年8月3日组建独立于医院、患者、卫生行政部门之外的第三方组织——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这是我省首家医患纠纷专业性调解机构。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医患纠纷发生数处于全省九个地市的最低位,医患纠纷的激烈程度、参与人数大为下降,有效地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平安医院建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市医患纠纷处置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医患纠纷的“南平解法”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卫生部、司法部、中华医学会等部门的充分肯定,认为值得全国推广,并可以对土地、林业、交通、拆迁、环保、库区等领域的纠纷化解起到借鉴作用。今年7月,我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成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获此殊荣的两个单位之一,也是全国医患纠纷调处单位唯一获表彰的单位。 医患纠纷的“南平解法”,正是我市近年来着力完善大调解体系建设的缩影。我市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已有10个县(市、区)、128个乡镇(街道)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全市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135个,建立国土、消协、工会、劳动等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17个,139个乡镇(街道)、1846个村(居)全部建立调委会。10个县(市、区)均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中心,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公调、检调对接机制逐步建立中。10个县(市、区)全部落实社区矫正保障经费,全市139个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全覆盖,建立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区矫正监督机制。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022人,累计解除矫正1747人,重新犯罪2人, 低于全国平均2‰的水平。 随着我市持续推进平安创建,强化基层基础,完善防控网络,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至目前,省上已认定我市平安先行县(市、区)8个;认定126个平安先行乡镇(街道),占总数的90.6%;认定1739个平安先行村居(社区),占总数的94.25%;平安单位创建合格率达97.4%,全市基层平安创建达标率达90%以上。 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建设法治南平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巩固和扩大建设成果。面对新的形势,全市上下正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项重点工作,全面构建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法治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筑牢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努力建设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南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