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该办法可见,平潭享有比“特区还特”的政策主要包含10大亮点: 一是对两岸往来交通运输工具,实施便捷管理。对经常往来台湾的对台小额贸易船舶、台湾渔船以及台湾地区机动车辆,采用检疫“监管本”管理,变每次申报为自主登记。 二是对经平潭进境的商品,实施分线、分类检验监管。进口货物在“一线”口岸实施检疫和放射性检测后,除对进口食品、废料等重点敏感商品实施检验外,对其他的货物实施备案管理。 三是对原产于台湾的法定检验货物,在平潭生产加工使用的,免于实施检验。 四是对内地生产的出口货物,由“二线”通道输入平潭,免于检验检疫。 五是对经平潭中转和过境货物给予便利。在平潭进行分级、挑选、更换包装的,只实施检疫及食品检验。 六是简化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环节。对平潭已经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的生产企业,除进口国(地区)有特殊注册要求外,备案时可简化现场审核程序。 七是允许台湾食品化妆品使用繁体中文标签。对原产于台湾输往平潭且在平潭销售使用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允许采用繁体中文标签。 八是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免予装运前检验。 九是为两岸交流特殊物品开辟“绿色通道”。两岸间紧急用于人道主义捐赠、救助等非商业用途的少量医用特殊物品,可在口岸现场先实施监管放行,后补办审批手续。 十是将平潭打造成对台检验检疫工作创新前沿。质检总局授权福建检验检疫局在平潭试点开展对台湾方面认证认可结果和检测结果的采信工作,制定采信进口台湾产品目录。 平潭以建设“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为目标,得到中央的认可和支持。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复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目前,平潭综合实验区二线闸口正在加紧建设,年内有望封关运作。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