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学生喜欢上网,连江县黄岐镇一家食杂店便私自在二楼开起一家小小的网吧,但最终经学生家长举报被工商部门查处。4日,黄岐工商所对该食杂店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经营服务活动予以查处。 6月4日,黄岐工商所接到学生家长举报称,在黄岐镇海丰街某食杂店内暗藏一家小网吧,经常有学生进去上网。黄岐工商所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调查,只见这家食杂店位置相对偏僻,店内并无异常情况。 深入检查后,执法人员发现食杂店后面有一个简易台阶通向二楼,这是一个简陋的房间,里面摆放着3台投币式电脑,并且有两名学生在上网。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相关许可证,当事人无法提供。 据当事人交代,由于食杂店附近有一所学校,经常有学生来店里买东西,而且学生喜欢上网,于是店里买了3台投币式电脑,为学生提供有偿上网服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没收用于非法经营的3台投币式电脑,并处罚款1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 李俊 通讯员 李太容 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