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多项措施,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县教育事业。 在资金补助方面,我省将对扶贫范围内取得办园许可证、月保教费低于150元/生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每所一次性补助3万元,用于添置教学玩具等设备。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县每所特殊教育学校100万元,补助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建设资源教室,每校10万元,为残疾学生的教育和康复提供支持。 同时,将在省级财政一次性安排每县2000万元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每县补助300万元,用于职教中心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另外支持100万元建成理实一体化网络教室。 为推动扶贫开发重点县及时补充教师,2014年至2017年,我省将对农村学校新补充教师(含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的工资支出按每位教师每年1.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连续补助3年。每年向扶贫开发重点县输送优质培训资源,增加1000名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名额,2015年前中小学校长轮训一遍。 2014年至2017年,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到扶贫开发重点县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享受“紧缺师资代偿学费”待遇,并可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1级。 (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