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理性购买学区房 其实,上述现象并不是个例。时下越来越多人热衷于通过购买学区房,让自己的孩子入读名校。 对于这种做法,许多市民却有不同的看法。“购买一些位置较好的学区房可以入读名校,这固然很吸引人,可是购买的人太多了,以至于学区房的价格高得离谱,像实小、龙初等学校周边的学区房价格普遍都在10000元/平方米以上,不少二手房的价格居然高达13000元/平方米。”在某事业单位上班的赖先生认为,近年来,中心城区学区房“热”得发烫,价格一路飙升,家长们可谓是“居功至伟”。 赖先生说,父母希望孩子能够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这种想法无可厚非,但是不惜重金,甚至借贷巨款买学区房的做法值得商榷。 家住莲东的黄先生表示,家长们过于热衷购买学区房,必然会造成学校周边的房价被抬高,开发商见有利可图,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在名校周边开发新楼盘。如此一来,一些优质学校划片范围内的学生数量会越来越多,可这些名校的学位名额终究是有限的,最终势必给学校带来巨大的压力,导致一些学校出现“超大班”的现象,甚至出现买房者不能如愿、其孩子无法到就近学校就读的现象,而这种现象在龙岩市和其他一些城市已有出现。 律师:应把入读学区房写入购房合同 如果购买了学区房却不能就读相应的学校,那么开发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记者采访了福建汇才律师事务所的兰子禄律师。 兰子禄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如果购房者认为开发商的楼书或宣传内容对自己是否购买该房屋起决定性作用,应该要求开发商将该内容写进合同。“因为很多开发商都在补充协议里明确约定‘沙盘、楼书、宣传书等不构成要约,不作为房屋交付的依据’,这样一来,购房者就很难获得支持自己的证据。”兰律师说。 “即便是实际情况与开发商宣传时承诺的不符,开发商可能要承担虚假宣传的责任,但购房者也很难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兰律师告诉记者,建议选择学区房的购房者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宣传,可以去附近房产中介、网络收集信息,或者去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以及当地教育部门询问,通过多方面的信息得到印证。 兰律师表示,并非离名校近的小区就是学区房,就近入学不是指物理距离。此外,每年就近入学的政策都有一些变化,有些楼盘虽然与名校仅一墙之隔,但并非意味着就能进入该校就读。目前市场上有些楼盘,将附近所有学校统统放进自己的楼书中来,并宣称自身为“学区房”,提高楼盘价格。其实楼盘能否划入学校的招生范围,需事先了解清楚。而对于少数与名校距离很近,但并不是其招生范围内的“山寨学区房”,则一定要当心。购房者购买学区房时,最好把入读学区房这一项补充落实到购房合同中,以免出现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