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0种情况判定不合格 在福州市驾管所向全市驾校发放的《关于小型汽车科目三增加防御性驾驶技能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防御性驾驶技能考试评判标准共10条,采取人工评判和智能评判结合的办法,其中五项实行电子评判。 同时,按照公安部“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要求,除系统随机抽取不少于20%的科目三考生进行夜间考试外,其他考生全部要参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的考试。 转向灯使用错误不合格 考生在起步、停车和行驶过程中,未能认真观察周围情况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转向灯,判定不合格。 1.考试项目要求开转向灯的,如果开启反方向转向灯,即判定不能正确使用转向灯。如:起步前,要求车辆开启左转向灯,如果开启右转向即判定不合格。 2.考试项目完成后,未能及时关闭转向灯。要求项目完成后,车辆行驶10米内,必须关闭转向灯,否则即认定不能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转向灯。如车辆完成停车项目后行驶10米内,没有关闭左转向灯,系统将按照不能正确使用转向灯进行评判。 3.考试中,没有规定使用转向灯时,车辆使用转向灯的。如直线考试时,车辆使用转向灯,即判定不能正确使用。 16分钟内未完成考试项目不合格 1.考试项目完成时间限定为16分钟,未能在16分钟内完成考试的,系统将按上述标准进行评判。 2.考试过程中,必须有使用3挡以上挡位行驶的情形,且在会车结束前,3挡以上行驶的累积里程不得小于50m,如果考试过程中,未使用3挡以上(含3挡),或使用3挡以上行驶的累积里程少于50米的,即判定长时间处于低速挡位驾驶车辆。(注:3挡以上是指大于2挡,且离合器处于完全松开状态。) 车直行时,驶出黄虚标线不合格 考试时,车辆行走轨迹不得超过30厘米,为便于实际操作,福州市驾管所已经在直线考试路段施划黄虚标线,要求车辆的右轮必须轧着黄虚标线行驶,右轮驶出黄虚标线外的,系统将自动评判。 车辆未一次性掉头成功的不合格 车辆掉头时,因操作不当中途停车。如高挡未减速就中途熄火、原地停车打方向盘、不能一次性完成掉头的判定不合格。其中考试车辆的车身驶入中央分道线后,必须一次完成掉头,中途出现停车或倒车现象的,即判定不合格。 起步先松驻动再挂挡的不合格 车辆起步,出现先松驻车制动,后挂挡起步的;行驶中换挡时,因离合器与油门配合不当,产生车辆“蹿动”或出现空油现象;停车时,违反操作规程,先放脚刹后放离合器,导致车辆“蹿动”或熄火的。夜间考试时,出现明显驾驶技术错误的均被判定不合格。同时,车辆起步时,要求先挂挡后松驻车制动。如果先松驻车制动,后挂挡起步的,系统将自动评判不合格。 远近光灯使用不正确不合格 此次改革中,科目三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中要求,所有车辆都要按照夜间行驶项目的要求,正确使用灯光。此外,考试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信号灯控制路口的人行横道除外),必须按照规定交替使用远近灯光示意。要求人行横道前50米内,考试车辆必须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未在50米内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的,系统将自动评判为不合格。 出车不验车不合格 出车前检查车辆时未发现超载、装载不符合规范、轮胎气压明显不足、轮胎螺丝松动等安全隐患。 转弯时内轮距离超过30厘米不合格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右转弯时,内轮远离边缘线超过30厘米;左转弯时,内轮远离中心线超过30厘米。 长期在快车道慢行不合格 车辆在快车道行驶时,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变换挡位,提高行驶速度。如在快车道上长期低速行驶,占用道路资源,影响通行效率,存在安全隐患。 压到标线、停在禁停区不合格 车辆行驶中,骑、压导流线等禁止标线,或将车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等禁停区,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