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了解到,金涵小区二期340套经适房的看房工作已结束。9月24日至27日,购房对象可前往该局住房保障科领取《准购证》和选房通知单。 《准购证》和选房通知单分三批领取:选房顺序号1-100号于9月24日至25日领取,选房顺序号101-230号于9月25日至26日领取,选房顺序号231-340号于9月26日至27日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由备选购房对象按次序参加选房。 选房时间安排在2013年9月28日至10月3日,共6天。每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6∶30,选房地点位于金涵小区二期a区售房部(13、14号楼裙楼),即金涵“谷风家居”家具店对面路口往里300米。每天接受60户选房,其中上午安排36户、下午安排24户。每批6户进场30分钟,前一批选定房号后,下一批即开始30分钟选房计时。 针对购房对象关心的选房流程问题,住房保障科负责人表示,各选房户应提前到售房部报到,按照选房顺序号秩序进行选房。选房时,每户限2-3人进入售房部,每户选房不得超过10分钟。选房后,签订《选房确认书》。选房后7天内,缴存首付款及有关费用。逾期不领取《准购证》、放弃选房、逾期缴款或未按要求缴存首付款的,以及选房后放弃购房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 市住房保障科负责人提醒,选房的家庭应由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携带《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夫妻两人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3套。本次所有未按时参加当天选房的购房对象,统一参加10月3日下午14∶30至16∶30补选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