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4日召开的市创建灭蟑先进城区考核验收情况反馈会上获悉,宁德市已通过灭蟑先进城区考核,将提请省爱卫办予以审定并命名为“灭蟑先进城区”。 9月23日至24日,省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灭蟑先进城区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我市灭蟑先进城区的工作汇报,查阅2011年至2013年开展灭蟑工作情况的有关资料,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城区各类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 通过查阅书面汇报、资料和现场抽查,考核组认为,我市灭蟑工作成绩明显。此次考核灭蟑的各项指标均达到《福建省除四害达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提请省爱卫办予以审定并命名我市为“灭蟑先进城区”。 据悉,市委、市政府明确将创建灭蟑先进城区工作摆到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重要位置,通过周密部署安排,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除四害活动,2011年以来,全市每年都组织两次以上的灭蟑群众性运动,每次都科学组织、完善措施、检查评比,统一配药、统一投药、统一大扫除、统一补缺补漏、统一检测,层层组织力量到社区、五小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门开展群众性灭鼠灭蟑活动,保证灭蟑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从2011年到2013年的蟑螂密度监测结果来看,蟑螂密度在逐年下降。房间阳性率、平均大蠊数、活卵鞘阳性率、卵鞘平均数、蟑迹阳性率等均基本达到《福建省除四害达标管理办法》的要求。 ■新闻链接 >>> 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属蟑螂不超过5只或小蠊属蟑螂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阳性房间活卵鞘平均不超过4只。 3、有蟑迹(空卵鞘、蟑尸、蜕皮等)的房间不超过5%。以上场所下水道、蟑螂成虫和卵鞘侵害率分别不超过3%和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