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赖青汗张婧)身为区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牟取暴利竟冒天下之大不韪,伙同他人制售假烟。9月29日,龙文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平、陈某山等4人。 初步查明,2011年10月,经林某介绍,郭某平认识龙文区人大代表、蓝田镇圳头村村委会主任陈某山之后,三人共谋制售假烟。三人商定,由陈某山出资26万元、负责寻找生产伪劣卷烟的场地,由郭某平具体负责伪劣卷烟的生产与销售,约定违法所得郭某平占50%、陈某山占30%、林某占20%。2011年11月,三人商议租用龙文区郭坑镇篁卿村猪头林山场地生产伪劣卷烟。在明知犯罪嫌疑人陈某山等人合伙生产伪劣卷烟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黄某杉提供场地,为其设立生产伪劣卷烟窝点。2011年11月28日,龙文公安分局查获准备运输出售的伪劣卷烟车而案发。案发后,负责生产经营的郭某平在逃。今年8月22日,郭某平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供出三名同伙。8月28日,陈某山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9月27日,陈某山主动辞去第四届区人大代表职务。 警方在假烟生产现场查获半成品烟支165件、烟丝90包、盘纸5箱、卷接机1台、发电机1台、滤咀棒19件,经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物品价值187.3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