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笔记本电脑、三张身份证、四部手机、十余张银行卡及电子信号发送设备、利用他人身份证入住宾馆……日前,这名安溪籍男子刚到福安准备布点搞诈骗即被人赃俱获。 9月26日晚10时,福安市公安局韩阳派出所夜间巡逻人员接指挥情报中心指令,要求对城区某酒店入住人员进行核查。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前往该酒店进行核查,发现入住人员并不是登记的蔡某兵,而是使用蔡某兵身份证,实名为李某强的男子。 发现情况有异,民警遂对李某强及所携带行李、所驾驶的闽c13xxx小轿车等进行检查,发现李某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三张身份证、四部手机、十余张银行卡及电子信号发送设备等。 据李某强(现年49岁、福建省安溪县人)交代,其受雇于他人,通过某基站窃取用户信息实施集群发送诈骗信息。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强已移交刑侦大队处理,该案在进一步审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