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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室将入驻宁德市41个派出所 月底前完成建设对接

  近日,笔者从全市公安派出所驻所人民调解室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公调对接”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10月30日前,宁德市将在41个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室。

  据了解,为进一步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根据《福建省“公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公安系统开展公调对接将采取派驻制、告知制和联调制三种方式。除常住人口3万以上(或实有人员3万以上)的派出所必须采用派驻制的对接方式以外,其他派出所可因地制宜采用切合实际的对接形式,最大限度地整合公安机关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资源,及时就地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采取派驻制的派出所应在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驻所人民调解室建设;采取告知制或联调制的派出所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对接工作。

  驻所人民调解室建立后,公安派出所在接警后,将第一时间对警情进行分类处置,能当场调解的应该当场化解;属于公安行政案件和可和解的公诉案件一时无法调解的,可由派出所牵头召集驻所人民调解室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行调解。

  在公调对接适用案件中,人民调解员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在遵循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

  据悉,这一举措,将大大增强案件当事人参与性、主动性,使案件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使案件结果更容易被当事人所接受,有利于最大限度激活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确保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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