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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枝“地标”保护通过形式审查进入公示阶段

  我市已有南日鲍、莆田桂圆、莆田枇杷、度尾文旦柚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3年第132号公告,依法受理“莆田荔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并经形式审查合格,进入公示阶段,标志莆田荔枝申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悉,莆田荔枝始于唐代,其味香甜、醮核率高,具有止渴、滋补功效,与龙眼、枇杷和文旦柚并称莆田四大名果。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南日鲍、莆田桂圆、莆田枇杷、度尾文旦柚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目前,申报工作得到省质监局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认可和受理,进入2个月的公示期,公示结束后,将进入专家技术审查阶段。

  (湄洲日报 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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