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一男子以问时间为借口,连续两日猥亵12名女生。近日,连江县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对黄某仁依法提起公诉。 黄某仁,连江县敖江镇青塘村人,1988年出生。今年3月22日早上6点多,黄某仁骑自行车到连江县树德学校附近,以查问时间为由,拦住去树德学校上学的女学生周某某。周某某被迫停下自行车,黄某仁便伸手摸捏其右胸部,周某某哭着骑车跑开。22日至23日两天时间,黄某仁用同样方法猥亵女学生12人,其中5女生年龄在14岁以下。 接到学生报案后,连江县公安局干警蹲点,将黄某仁抓获。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黄某仁在公然猥亵多名儿童,同时强制猥亵多名妇女,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应实行数罪并罚。但黄某仁经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对自己行为的辩认和控制能力消弱,有部分责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可从轻处罚,故依法提起公诉。 (福州新闻网记者 徐匆 通讯员 林志 连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