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民俗庙会在小学旁举办 市民自发拉横幅抗议 本报记者 罗玉文 陈志强 文/图 “体育场明明是公共设施,为什么却出租给商人,用于举办展销会呢 ” 再过几天,长汀又将迎来一年一度的“农历九月十四”庙会。近日,陆续有读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118110)反映,长汀县体育场作为公共设施,是老百姓的健身场所,在长汀县师范附属小学附近,是该校学生上体育课的场地,却被有关部门出租作展销会场。10月11日至12日,记者就此到长汀进行实地采访。 市民:公共设施怎能变成商业经营场所 11日上午,记者一行驱车赶赴长汀县体育场。当天恰逢该县一学校正在体育场举办2013年秋季运动会,体育场内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在体育场内的足球场上,记者看到数名市民顶着炎炎烈日在草地上拉出一条横幅,横幅上面写着:“请还老百姓一个干净的锻炼场所及让孩子们有个安全上课的地方!”(如上图) 一名拉横幅的大妈告诉记者,她前年就退休了,退休之后,她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和邻居一起到体育场锻炼身体。“只要没有下雨,每天早上至少有五十人会到这里跑步、打太极拳、做早操等等。”这位大妈说,可是从2011年开始,每逢庙会,体育场就对外出租,用来举办服装展销会。“体育场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是市民健身锻炼的场所,是学生上课的操场,怎么就成了商业经营场所呢 ”她感到难以理解。 据介绍,长汀“农历九月十四”庙会原为长汀城区庙会,是长汀一项重要的民俗活动。古时迎神拜佛十分隆重,大街小巷水泄不通,家家户户宾客满座,各种民间文艺演出通宵达旦,热闹三天。如今,“农历九月十四”庙会已经演变为物资交流会。 “怎么可以在体育场举办服装展销会呢 每年都把体育场搞得和垃圾场一样,车辆在体育场内随意停放,给学生上体育课带来诸多不便。”家住体育场附近的陈先生告诉记者。 陈先生坦言,“农历九月十四”庙会历史悠久,作为长汀人,他也支持这项活动,可为何要动用老百姓锻炼身体和学生上课的地方来举办服装展销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