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上学看病乘车旅游 收费不“阳光”您可拒缴

  近日,宁德市正式启动“阳光价费”活动,本月拟在市本级及各县(市、区)选择涉及民生价格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80个收费单位,如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区等,纳入“阳光价费”试点示范单位。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宁德市计划用三年的时间,构建“价费审批规范化、价费监控动态化、价费标准公开化、价费监督全程化”的价费监管机制。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80家收费单位作为试点示范单位,要求各收费单位要切实抓好本行业、本单位的价费公示工作,对应当公示的收费内容不公开、不公示、不透明、暗箱操作的,缴费者有权拒绝缴费。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通过对试点示范工作的跟踪调研,将其有益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在全市借鉴推广,发挥以点带面的效应。

  在活动中,宁德市物价部门还将全面梳理各项价费优惠政策,对已经废止或失效、现行部分有效、全部有效的文件进行清理,彻底摸清价格和收费政策文件的情况,把所有价格和收费政策文件,分重要商品、重要公用事业、重要公益性服务行政机关收费等,在门户网站上予以的公布,做到一年一清理,一年一发布,扩大群众的知情权。

  “还有民生领域价费信息如教育、医疗、交通运输、水电气、农民负担等,届时也会在我们的价格价格门户网站‘阳光价费’栏目上公示,方便群众查询,了解价费政策,维护自身权益。”该负责人称。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若发现收费单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等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宁德市物价部门将认真办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对存在问题不等不拖,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群众多次举报乱收费且屡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查处。同时,对经营者拒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标乱标、虚拟标价、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自制标价签和利用标价误导、诱骗、欺诈消费者等价格违法行为,也将依法从严查处;对屡查屡犯、性质恶劣的,将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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