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 10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李绍炜)村干部“吃、拿、卡、要”将停职。这是连城县近日出台的《村干部问责暂行规定》明文规定的。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该规定从作风、行政工作、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结果等方面规定了村干部问责事项共5条47款。对村干部的问责,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整改、责令辞职、撤免职5种处理方式。 其中,辖区内“两违”现象较严重,当年内发生非法占地或非法买卖土地累计3起以上,或1起非法采矿行为不进行有效制止、不及时报告等情况,给予诫免谈话;不遵守有关规定,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或以权谋私,用公款吃喝、作风腐败,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等情况,给予停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