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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大力实施“阳光招标” 节省资金5.4亿

  本报讯 10月15日,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沙县虬江街道金泉创业中心大楼消防工程进行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厦门市林海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395万元中标,该中标价比预算价节约了50多万元。

  近年来,沙县大力实施“阳光招标”,对406项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达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投标,工程中标资金42.6亿元,节省资金5.4亿元。

  为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2011年3月,沙县投资3000多万元,建成使用面积达3200平方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该中心是我市面积最大、功能最齐全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规定30万元以上的国有或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入中心招投标,建立了《沙县公共资源廉洁交易信息库》,对全县所有纳入中心的公共资源招标、拍卖、挂牌等运行环节进行全程公开亮相;创新出台了《沙县国有资产拍卖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县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拍卖权进行公开招标。

  (乐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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