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 绿水青山展新姿 入秋迎冬,夏天直射的太阳光告别了北半球,也暂时告别了宁德。尽管如此,海洋性气候让宁德并不会这么早地感受到寒意和萧瑟,在宁德那要到11月之后。 依然微黄的水稻在白云山脉缭绕的晨雾中酝酿着丰收的力量,幸福而满足;依然夏装的人们在落日余晖里的南北岸公园散步嬉戏,精致而散漫;依然葱郁的树木在三都澳吹来的海风中影影绰绰,优雅而甜美…… 2010年,市委、市政府在获得省级园林城市命名的基础上,定下了2013年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目标,各创建责任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廖小军指出,创建园林城市是加快宁德跨越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打造绿色宜居城市的具体要求,是提升市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省级、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园林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闽东城市形象,提高闽东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2年3月26日,市政府召开了宁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动员大会,市政府分管领导做了重要讲话,并及时成立了创园办领导机构。 2013年10月14日,市政府召开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冲刺阶段动员大会。市长隋军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强化措施、补缺补漏,增强合力、抓好落实,攻坚克难、全力冲刺,确保顺利实现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省建设要求,确定了“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宁德”的主题,通过系列的宣传实践,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也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原则,结合“四解四促、四下基层”活动,全市干群也形成了努力把宁德建设成为山水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宁德”的浓厚氛围。 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制订并下发了创园工作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级部门和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