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身患白血病(血癌),自称因治疗费用紧缺等问题,心情烦闷,一次回老家镇上闲逛,看见路边停放一辆摩托车,起意偷车。为此,日前张某被霞浦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5月份一天,被告人张某(1989年生)在老家霞浦县溪南镇台江村码头,看到被害人谢某斌的一辆车牌号为闽jy0326的银灰色新大洲本田摩托车。张某交代,当时因治疗费用紧缺等问题,心情烦闷,看到该摩托车没有锁车,他趁现场无人骑走该车,自己骑了几天后将该车以1600元价格卖给韦某钦。事后经霞浦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3500元。 去年7月24日,被告人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被盗摩托车返还被害人谢某斌。 霞浦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5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处罚。霞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情人士透露,相关部门考虑到张某身患白血病,尚属治疗期间,目前对其施行监外执行。(宁德晚报记者 陈翊群 通讯员 钟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