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部门监管出现真空状态 为何出现“僵尸车”,我市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对此进行分析:或是车主不常使用或不愿使用;或因车辆接近报废,维修费用过高,车主将其弃之;车主失踪、入狱等原因不能前来管理;车为失窃车辆,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 市区“僵尸车”日渐增多,交警、行政综合执法局、物业公司、停车场等相关部门单位有何看法。 记者走访了解,针对市区出现“僵尸车”现象,多部门监管权限模糊,监管出现真空状态。 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直言,根据目前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只有对违法违规停车的车辆有处置权,对于小区、小巷、停车场等停放的“僵尸车”,交管部门没有处置权。 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局对“僵尸车”的处置,并没有相关法规条款可循。 【建议】
“僵尸车”主应担责 “僵尸车”如何治理着实令人头痛,但依我市现状若任由其发展,这些“僵尸车”或成为我市新型的“公害”垃圾。 目前我市很多“僵尸车”已经没有车牌,关于如何治理“僵尸车”,市民纷纷建议:交警、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单位可以配合,尽可能寻找车主信息,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应该追加相应责任;对达到报废年限车辆,交警部门可简化报废手续,鼓励市民及时填写车辆报废申请报告;对无主“僵尸车”,相关部门可规定对闲置一年或两年的车辆进行公示,期满无人认领的,可对车辆进行处置。 “可以尝试追加对车主的处罚。”我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曾集中对发生过类似随意弃车现象,追加对车主的处罚,而后“僵尸车”的现象明显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