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同学的200元押金打水漂了 福州新闻网讯 “想兼职做文字抄录员吗 每录入万字报酬60元。”近日,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内出现了不少贴着以优厚的薪酬招聘抄录员的小广告。这是一份比较适合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兼职”,很快吸引了一些大学生前去报名。就读于福建师范大学的小于和小金就根据广告上的地址前往应聘,但没想到的是,她们落入了骗子的圈套。 小于和小金是福建师范大学大二的学生。上周五,两人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内看到了某公司急聘抄录员的小广告。根据广告上提供的电话和地址,两人结伴来到位于鼓楼区东街121号的新亚大厦12楼。 小于说:“公司负责人姜经理告诉我,抄录员按每一万字60元计算,在规定的7天内抄录完一份,公司核对清算一份工资。为了防止资料被盗,我们每人要交200元的‘资料保存协议违约金’,等工作完成后再退给我们。” 为了得到工作,小于和小金交了钱,签订了用工合同并领了资料。可到了上周日,两人都接到了这个姜经理的电话和短信,对方称需要她们各汇款100元到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公司为两人办理工资卡的费用。“又要交钱 ”两人开始有了戒心。“于是,我们决定周日就把工作做完,第二天就去交稿。可是等我们再次来到新亚大厦内他们的办公地点,已经是人去楼空了。”小于说。 “我在办公室看到已签的合同有一摞,所以感觉这份工作还可以,没想到对方竟然是骗子!事后我了解到,除了我们两人外,至少还有4名同学受骗,他们有人甚至还交了工资卡的费用。”14日13时许,记者在新亚大厦12楼1207室门口见到了小于和小金,1207室房门紧锁,敲门无人回应,小于多次拨打那个姜经理的手机,始终无法接通。 随后,两人向东街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福州晚报记者 林欢欢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