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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实施1个月 龙岩旅游市场面临洗牌

新《旅游法》正式实施一个月以来,对我市旅游业带来的撼动确是“空前”。
新《旅游法》正式实施一个月以来,对我市旅游业带来的撼动确是“空前”。

  新《旅游法》正式实施一个月以来,对我市旅游业带来的撼动确是“空前”。在旅行社咬紧牙关度过“阵痛期”的同时,一些“正能量”也在萌发并壮大:游客普遍表示,游玩品质提高了;旅游部门欣喜地发现,旅游投诉骤减了;导游也舒了一口气,再不用费尽心机做“导购”了。还有一部分导游表示收入确实锐减,歇业、改行的都有。

  旅游业:利弊共存

  这个月,导游小胡来回奔波于我市人才市场寻找工作。从“十一”黄金周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带过团。“再这样下去,非饿死不可!以前我带团去一趟香港或者泰国,提成等收入加起来很可观,可是现在,收入锐减啊!照此下去不是长久之计,还是趁早换份工作!”小胡坦言,以前导游的收入由购物佣金、人头费、小费和旅行社出团费组成,好的时候光购物佣金就能突破一万元。尽管现在旅行社有出团补贴,但跟以前比,收入还是让他无法接受,所以自己打算转行。

  “表面看来都好像是对旅行社上‘紧箍咒’,其实我们旅行社也希望通过立法来规范旅游市场,能在更规范的环境中经营,大家都能参加纯玩团、品质团。”我市某旅行社工作人员李婧则表示,“对于导游强迫购物,导游向游客索取小费,合约之外安排收费项目等问题,以前是有个别现象,但目前已经不是很普遍了。现在人都讲究旅游的品质,那些发生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现象,主要还是出现在低价团、零团费中。如今推出新规后,除了旅行社、旅游从业人员要自律,有明确的合同,更需要旅游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规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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