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周开始,“主任”就开始“劝”他加入传销组织,让他想方设法把亲朋好友骗来龙岩。然后要求购买“产品”,一套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产品,且必须为全家人每人买一套,单价2800元,他为此花了8400元。交钱后,他就是“组织”的业务员了,之后的任务就是发展亲朋好友成为“组织”中人。 刘华说:“我无时无刻都想着逃跑,但每天有专人看管,且房屋进出大门整天锁着,没有机会。买了三套产品后,我找机会和‘主任’说,自己不想整天憋在房内,想出去走走。‘主任’居然同意了,但要先看业务表现。” 到了第28天,刘华表示自己需要理发并买些日用品。“主任”和另一个人带他出去。由于环境不熟,他只记得套房周边有“莲花湖畔”楼盘。主任和另一个人一前一后将他夹住,三人骑摩托车去银行,刘华获得对方同意后,向妻子账号汇去1500元生活费。他还和看守人员借来电话,告诉妻子汇款之事。完事后,他并没有马上将电话还回去。 三人随后去理发店,理发过程,刘华曾溜出门外,躲在僻静角落用电话拨打110报警,可是他无法告知自身所处位置,加之北方口音,对方民警并没有听懂刘华说的话。此时,他不敢逃跑,怕被发现抓回去。 理完发已是午饭时间,三人又到附近农贸市场吃凉皮,这时“组织”人员看得很紧,他没有找到机会逃跑。 吃完午饭后,刘华认为再不跑,可能就没机会了。于是,他趁两个看守人员不留神,突然逃跑,看守人员立马追赶。他只好边跑边喊“有人抢劫”。此时农贸市场有众多行人,看守人员追了一小段后便不敢追了。他跑了很长一段路,确认没有人追后,便到一家打印店,告诉店主自己遭遇,让对方帮忙报警。 十分钟后,曹溪派出所警察赶到,把他带到派出所。确认“组织”的具体位置后,当天晚上,该组织就被端掉,包括骗他入伙的工友在内共13名“组织”人员被抓获,并解救出另两名受骗者,可惜“主任”没被抓住。而他和另两名受骗者被市救助站送上回家的火车。此时,已是农历八月十四,中秋节前一天,他离家已一个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