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色被窃 朋友帮“钓”贼 晨报讯(记者 白斌斌 通讯员 同法)qq聊天认识了女网友黄某,互加微信后的第3天两人便“约炮”开房。趁着陈某熟睡,黄某将“魔爪”伸向了陈某的财物。事后,凭着记忆,陈某决定请朋友帮忙“钓鱼”,上钩的黄某被陈某等人扭送派出所。日前,同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黄某因盗窃罪获刑10个月。 去年10月20日,陈某在qq聊天过程中认识了女网友黄某,一来二去,两人互加了微信。三天后,两人如约开房“约炮”。上午8时许,陈某仍在熟睡中,黄某见陈某的财物有些价值,便盗走陈某的手机、金戒指及现金。陈某发现财物被盗后,已无法联系上黄某。为了追回自己的财物,他心生一计———请朋友来“勾搭”黄某。 陈某让朋友加了黄某的微信,果不其然黄某“上钩”了。陈某让朋友约了黄某10月24日下午在翔安马巷见面,黄某果然如约而至,陈某和朋友当即上前将黄某控制,并将其送到派出所。近日,涉嫌盗窃的黄某被同安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过审理,同安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价值人民币686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此外,责令黄某向被害人陈某退赔盗窃物品折价款人民币10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