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获悉,省财政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为在我省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 据了解,我省高校台湾学生专科生(高职生)、本科生、硕士研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分别按4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标准奖励。 我省是最早招收台生的省份,也是唯一享有自主对台招生政策的省份。2009年我省“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实施以来,共有32所福建高校、53所台湾高校、185家台资企业参与,涉及70个本专科专业。截至2012年底,福建省高校累计招收台湾学生5183人。 (福州日报记者 何海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