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锦娜 通讯员丁晨)本想追求姐姐,不料遭拒,随后,南平男子李明(化名)转而爱上其妹张玲(化名),在得不到张玲的垂爱后,两次强奸张玲。10月31日,李明因涉嫌强奸被南平延平警方抓获。 32岁的李明是南平市政和县人,今年三月底在延平区某小区租了间房子,靠放高利贷赚钱生活。后来,李明在南平火车站旁的一家台球店认识了店里23岁的服务员张丽(化名),并慢慢喜欢上了张丽。 五月初,李明听说张丽在找房子,便建议张丽搬到他那住。随后,李明多次向张丽表示喜欢她,要她做他女友,都被拒绝。 过了没多久,张丽的妹妹张玲也搬来和姐姐一起住。李明发现张玲温柔贤惠,又转而喜欢上了张玲。张玲以为李明只是为了追求姐姐而讨好她,便常和他出去玩。8月,李明送了一部苹果4s手机和一部ipad给张玲。 8月底的一天晚上,李明喝酒回家后看着张玲穿着短袖、短裤,一时冲动就欲强暴张玲,后来见张玲不愿意,无奈放弃。 10月25日,李明趁自己过生日时,在一酒店内强行与张玲发生关系,张玲碍于面子没报警。 不料,10月29日,李明又强行将张玲拉上自己的车,在开往武夷山方向的高速路边的草地上,再一次强暴了张玲。 张玲这次没有犹豫,回来后立即报警。10月31日,李明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