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将对宁德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在宁德价格信息网上,11月20日前,市民可通过网上留言、电话、信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按物业服务等级分四类收费
大部分物业服务等级属三四级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宁德市城区现行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这三个收费类别,收费标准分别是:多层住宅0.5~0.6元/m2、0.4~0.5元/m2、0.3~0.4元/m2;中高层带电梯住宅(八层及以下)0.8~1.0元/m2、0.6~0.8元/m2、0.5~0.6元/m2;高层带电梯(九层及以上)1~1.1元/m2、0.8~0.9元/m2、0.6~0.7元/m2。而超高层(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带电梯住宅的收费标准可在高层带电梯住宅收费标准基础上另加15%。 近年来,随着社会物价水平上涨以及物业企业人员工资费用等因素增长,物业企业经营成本费用增加,物业企业经营困难。为了维护物业企业和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宁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于近日拟定了宁德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此次拟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将收费类别调整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多层住宅0.8~0.9元/m2、0.7~0.8元/m2、0.5~0.6元/m2、0.4~0.5元/m2;电梯住宅1.5~1.7元/m2、1.2~1.4元/m2、0.9~1.1元/m2、0.8~0.9元/m2。 据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对各类服务等级的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进行了细化,根据物业的基本服务、共用部位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绿化养护等项目,分别对应四个收费类别。“目前宁德市大部分物业企业的物业服务等级属于三级、四级,少数新开盘住宅的物业服务等级达到二级。”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表示,前期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一个指导价,允许上下浮动10%;而小高层电梯住宅(九层以下电梯房)收费按高层电梯房收费标准下浮10%;超高层(高度100米以上)电梯住宅的收费标准可在高层电梯住宅收费标准基础上另加15%。 将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
对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针对此次宁德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标准调整方案,10月31日,市物价局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住建局、市消委会、市物业协会、业主代表和物业企业等相关人员2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参会人员一致认为,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而随着物业服务成本的不断上涨,适当调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理解并予以支持,希望物业企业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并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以良好优质的服务来赢得业主认可。同时,物业服务须实行阳光收费,增加收费透明度,应做好小区内物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对外公示,让群众了解市区新的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政策,物业公司要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在充分兼顾小区业主、物业企业以及宁德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参照其他设区市收费水平并结合宁德市实际,市物价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修改充实了宁德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于11月5日至20日在宁德价格信息网(http://www.ndswjj.com)上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市民可登录网站提出意见,也可来函或通过电话提出意见。来函寄至宁德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或宁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市物价局联系电话:2831787;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2977398。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宁德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后,发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