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发行高收益产品,预期收益率达5.7%。”大多银行在宣传理财产品时往往以高收益率来吸引客户。可是,如果该产品到期能达到预期收益率,那么实际收益率可不只这样。因为,这到期收益率是扣除银行管理费和销售手续费等费用后计算得出的。 在一家国有大型银行,记者看到一款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122天。该产品说明书介绍,该产品拟投资0%-80%的高流动性资产,20%-100%的债权类资产,0%-8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按目前市场收益率水平测算,资产组合预期年化收益率约5.22%,收益可谓不低。但是,这收益并不能完全落入投资者口袋。产品说明书称,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费率分别为0.4%和0.02%,产品到期后,如果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4.8%。而且一旦产品到期收益能够超过4.8%,超额收益部分将被银行作为投资管理费用收取。 记者发现,由于上述说明隐藏于长篇的产品说明中,不少投资者没有注意到。一些理财经理在宣传理财产品时,往往也只是简单介绍产品发行公告中声称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并未提及银行需收取的费用项目。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收取一定管理费和手续费无可厚非,但是,对于超额收益归银行所有,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对此,有市民表示,“用客户的资金为自己赚钱,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 -漳州新闻网记者洪跃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