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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三季度“福清好人”评出

  本报11月19讯(记者 杨国才) 经过近3个月征集评选,今年第三季度“福清好人”评选结果于昨日揭晓。来自我市各行各业的15名群众被评为我市第二批“福清好人”。这些身边好人践行的虽然只是身边小事、小善,但正是这些实际行动凝聚和传递了正能量。

  据了解,“福清好人”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组织开展,于今年4月份启动,每季度组织评选一次。第三季度“福清好人”是在全市进行广泛征集和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主办单位反复讨论、认真审核,最终确定了25名第三季度“福清好人”候选人,再经过网络投票以及公示、资格审查等环节,最终评出第二批“福清好人”15人。

  被评为诚实守信类型的有福建高华建设工程公司总经理郑绍龙,被评为助人为乐类型的有新厝镇的郑亚玉、玉屏街道的叶美英、沙埔镇的许金华,被评为孝老爱亲类型的有石竹街道的林素云、阳下街道的林和星,被评为敬业奉献类型的有福清水务公司的陈新、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的吴小丹、镜洋镇的林秉梅、福清市烟草专卖局的吴勇、福清市医院特诊科的林星、福清农业局的何文香、福清市工商局的林娟、福清市移动公司的王晓梅,福清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郑清榕获评见义勇为类型。

  据悉,举办“福清好人”评选活动,旨在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这一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从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为推动福清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道德支撑。

  “福清好人”分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5个类别。主办单位根据事迹感人程度和网络投票情况研究确定若干名季度“福清好人”,并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底公布。评选出的“福清好人”将在年底集中进行表彰,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评出若干名“年度福清好人”,优先作为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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