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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提升中小学学生体质 任何理由都不得挤占体育课

11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薇) 我省将通过三年努力,大力提升全省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昨日,省教育厅发布《福建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对中小学课时作出详细规定,并指出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

  按照《计划》,到2015年,全省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体质健康水平各项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率明显下降。

  小学、初中每周开3~4节体育课

  《计划》提出,从2014年起,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

  2013年,全省80%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100%高等学校开足体育课程;2014年春季全省100%中小学校开足体育课程;2015年全省中小学校上好体育课程。

  普及集体舞

  各中小学校要将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纳入学校课程计划,保障时间,充实内容。在全省中小学大力推广普及校园集体舞和武术健身操,开发推广地方特色项目,如跳绳、踢毽子、乒乓球、腰鼓等,严禁挪用或挤占课外活动时间,使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

  根据《计划》,2013年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农村校达到60%、城市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达到100%;2014年农村中小学校达到90%;2015年农村中小学校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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