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住在又小又破的土坯房里,现在搬进了宽敞明亮的大房间,食堂里有热饭菜吃,室内卫生间里有热水器洗澡,活动室里有大电视看,还有这么多的伙伴,大家可以互相照应着,感觉再也不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了。”这是上个月住进福安市溪潭镇岭头村“农村五保幸福园”的38名五保户共同的感受。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岭头村是今年69个“农村五保幸福园”中率先完成建设任务的。而我市自2010年启动“农村五保幸福园”建设至今,市、县两级已投入近3100万元资金,建成226个这样的“农村五保幸福园”,基本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解决了2370户农村无房或危房五保对象的住房问题。 入住幸福园 冷暖有人知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2.7万多人,约占全省三分之一。近年来,我市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结合灾后重建等方式,解决了部分因灾倒房和无房五保对象的住房问题,但仍有相当部分农村五保对象还是存在住房困难。 “单靠建设农村敬老院是无法满足集中供养的需要,也无法从根本上提高改善五保户的生活和居住条件。”该负责人说。2010年起,我市开展了“农村五保幸福园”建设,解决农村无房或危房五保对象的住房问题,开启了农村这一最弱势群体安新家享晚年的新生活。 据介绍,“农村五保幸福园”按照“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集中居住、自行管理、亲友相帮”的原则,采取建设集中安置点的方式,即每个农村五保幸福园的五保户不少于5户,每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8平方米,卧室面积12平方米。 就地集中安置 互助照料式养老 “采取‘农村五保幸福园’这种就地集中安置农村五保户、互助照料式养老的方式,非常符合我市的实际。”该负责人表示。 首先是节约了资金,一个比较小的投入就可以把公共福利工作引入村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突破。其次是节约了人员,因为它不像敬老院那样需要很多的管理和服务人员,解决了我市集中供养率低的问题,化解了敬老院集中供养存在的管理人员不足、经费不足的问题,又弥补了分散供养的不足,调动了乡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它还有利于基层防灾减灾,确保汛期五保对象的安全。 最重要的是,“农村五保幸福园”建于本村,不离乡土,根在故乡,保持了五保对象原有的生活方式,方便亲朋好友的照顾,有利于愉悦五保老人的心情,五保对象住得稳,住得开心,入住率高。 制定优惠政策 投入千万资金 为更好地促进农村五保幸福园建设,我市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将同等享受农村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的各项优惠政策,原则上,涉及农村五保幸福园建设的行政性和服务性收费一律免收,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免征的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可以缓征的,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给予缓征。 同时,我市开展农村五保幸福园建设,对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进行捆绑兑现,如符合农办部门造福工程的对象同时纳入造福工程进行补助,符合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搬迁的对象同时纳入搬迁补助,从而进一步提高五保幸福园建设的补助水平。 记者了解到,2010年至2012年,我市已建成“农村五保幸福园”225个,其中有新建的,也有学校、村委楼改建的,入住五保对象2332户。 69个“幸福园” 年底前完工 据悉,今年,全市69个813户“农村五保幸福园”已全部动工建设,其中蕉城11个100户,福鼎10个133户,福安6个160户,霞浦11个110户,古田15个110户,屏南5个50户,寿宁5个50户,周宁2个50户,柘荣4个50户。 目前,除福安市溪潭镇岭头村“农村五保幸福园”已建成入住外,其余的可望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我市还对建设“农村五保幸福园”提出了新要求,各“农村五保幸福园”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力争实现“三个一”的目标,即一个基地(茶园、果园、池塘养殖等创收基地)、一片菜地、一笼鸡鸭,以增加五保对象收入,逐步提高五保对象供养和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