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将实施限制无绿色环保标志汽车通行的措施,即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每日7∶00-22∶00,禁止在八一五东路、八一五中路、八一五西路通行。 据了解,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包括无环保标志机动车和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摩托车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据了解,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全市各县(市、区)均可在宁德市机动车年检站环保窗口办理业务,此外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柘荣县汽车检测站、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也设置办理窗口。 工作人员介绍,办理环保标志要带齐“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车主“身份证”三证原件到标志发放窗口办理。若车辆为公有的,则应带“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企业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原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