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古稀之年的两位老人因琐事将对方打伤,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11月19日,尤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各自承担对方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 78岁的詹大爷与71岁的王大爷本来是一对好朋友,一块打牌一块聊天。可是,不知从何时起,两人为一些小事,结上了怨。虽然几年下来,没有发生过大的争吵,但双方谁也不服谁。 10月15日清晨6时许,王大爷送孙子上学路上遇见詹大爷,几句言语不合,两人竟然动起手来。两老厮打了一会儿,又各自找来棍棒,相互敲打。路过的市民纷纷劝阻,但双方打红了眼,连劝阻的路人都吃了不少棍棒。 两老都受了伤,各自住院治疗。经尤溪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詹大爷的伤情为轻伤二级,王大爷的伤情为轻伤一级。于是,詹大爷起诉到尤溪县法院,请求依法判令王大爷赔偿医疗费等损失2万元,王大爷提起反诉,要求詹大爷赔偿医疗费等损失6000元。 尤溪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邻居关系,因双方未能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产生纠纷,原、被告均存在过错,对对方构成了侵权,应对对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编后语:老年人当街互殴,实在少见。能有多大的仇化解不了 古人四十不惑,你说都七旬、八旬的老人了,还能棍棒相加 便想,老年人也要提高自己的修养,培养广泛的兴趣和爱好,让心胸开阔。要学会享清福,别让儿女们操心。儿女们也要多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多和老年人沟通,及早化解老年人心里的症结,不要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骆志雄 黄慧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