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关于对九一北路区域部分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的公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九一北路区域部分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的公告

  公告[2013]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为解决龙岩中心城区九一北路区域道路交通拥堵状况,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决定对九一北路区域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现予以发布执行,请严格遵守。

  一、九一北路沿线部分

  (一)九一北路(国贸路口—龙州路口)7:00—23:00期间实行ⅱ类单行道管理,除执行任务的救护车、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外,其他所有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禁止由北往南通行。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进入九一北路道路通行。

  (二)九一北路沿线除规定专供送学送医车辆即停即走的临时停靠点外,禁止所有车辆占用机动车道临时或长时停放(含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自行车)。

  (三)九一北路(国贸路口—龙州路口)分为三条车道,其中两条由南向北,一条由北向南;除执行任务的救护车外,禁止其他所有机动车跨越黄色实线通行。

  二、和平路(解放路天桥—国贸路口)部分

  7:00—23:00期间实行ⅱ类单行道管理,除执行任务的救护车、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外,其他所有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禁止由东往西通行。

  三、工农路

  实行单行道管理,所有机动车辆由西向东行驶(九一北路往解放路方向),禁止由东向西通行(含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

  四、友谊街(女人街)

  实行单行道管理,所有机动车辆由东向西行驶(解放路往九一北路方向),禁止由西向东通行(含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

  五、禁止在九一北路(国贸路口—龙州路口)、和平路(解放路天桥—国贸路口)、工农路、友谊街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本规定自2013年12月7日起实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对违反通行规定、违规停放及违法占道经营不听从执法人员劝阻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分享
发评论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热门阅读

Copyright 2018 52FuQing.com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