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安市纪委通报了9起“公车私用”违纪案件,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下半年以来,福安市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对公务用车实行“两定”、“四统一”,即定点加油、定人驾驶,统一使用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统一车辆保险、统一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帐、统一使用车载定位系统。同时,严明公车使用纪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明察暗访。然而,极少数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抱着侥幸心理顶风违纪。本次通报查处的9起“公车私用”违纪案件,相关当事人将公车用于旅游、探亲、访友、游泳、钓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