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经龙岩市政府批复,龙岩中心城区水价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调整,民用水从目前每吨0.85元调至1.30元(2014年),2015年民用水每吨调至1.60元。 今年9月,龙岩中心城市举行自来水供水价格听证会,形成了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告别用了11年的“廉价水” 根据物价局规定,自来水价格统一划分为民用水价格、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其它行业用水价格三个类别。 此前,龙岩城区的居民用水为0.85元/吨,这个价格由物价局核定,自2002年3月1日执行至今,已执行11年。该价格相比省内其它地市,相对便宜。 而随着龙岩市区供水成本不断上涨,明年起,龙岩市民将告别用了11年的“廉价水”。 民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价格从现行每吨0.85元调至1.60元。不过,要实现每吨1.60元,将分两步走:第一年(2014年)由每吨0.85元调至1.30元,一年后(2015年起)调至1.60元。 特种行业(包括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用水价格从现行每吨1.25元调至2.50元。 其它行业用水(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价格从现行的0.95元/吨(原办公、工业用水)和1.25元/吨(原营业用水)调至1.90元,采取分步到位,第一年调至1.70元/吨,一年后调至1.90元/吨。 实行三级阶梯式计量水价 此外,为了倡导节约用水,水费计价方式也将借鉴电费收费方式,采取阶梯计价的方式。 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龙岩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阶梯式计量水价。 第一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25吨(含25吨),价格为1.60元/吨;第二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25-35吨(含35吨),价格为2.40元/吨;第三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35吨以上,价格为3.20元/吨。 对目前尚未实行“一户一表”而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季节性加价,每年6月-10月,按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加价20%,价格为1.92元/吨。 本次计价方式改革待“一户一表”改造达到70%后正式启动。 但对领取城市最低保障生活费的居民用水价格暂不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