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自2014年1月1日起,宁德市城区自来水价格将作上调,划分为民用水价格、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其它行业用水价格三个类别。 据悉,此次水价调整是自2002年以来的首次调整,具体价格调整为:民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价格为1.58元/吨;特种行业(包括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用水价格为2.8元/吨;其它行业用水(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价格为2元/吨。 此外,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用水基数为每户每月20吨,阶梯水价按1∶1.5∶2比例核定。第一级20吨以内(含20吨),水价为1.58元/吨;第二级20吨-30吨(含30吨),水价为2.37元/吨;第三级30吨以上,水价为3.16元/吨。合表用户参照每户用水基数以计量水价。 工业用水价格原则上归其它行业用水类,实际执行价格标准参照居民用水价格,在适当时候进行规范调整。(记者 黄雪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