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郭桂花 实习生 林露虹 通讯员 湖法 他们生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新生代农民工。近年来,我市新生代农民工的离婚率逐年上升,成为这一群体面临的一大问题。 [案例] 生活习惯不同,婚后时常争吵 小刘来自闽北农村,十几岁就来厦打工。27岁那年,小刘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比自己小四岁的小陈,这对同在异乡的年轻人很快坠入情网并“闪婚”。哪知道,因生活习惯、生活环境不同,婚后两人时常为琐事争吵,即便是后来女儿的出生也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欢乐。小陈长年在外出差,无暇照顾女儿,女儿出生后不久就由爷爷奶奶抚养,这让小刘颇为不满。而在小陈看来,小刘忙于工作,时常夜不归宿,极少照顾女儿,更没有资格批评指责她。夫妻冷战不断升级,最终对簿公堂,诉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据湖里区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2年5月,该院共受理离婚案件近300起,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离婚案件43起,同比增长20%,涉案的农民工年龄在24岁以下的4人,24岁至28岁的3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