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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张桂荣公车私用被免职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1月3日讯 近日,龙岩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龙岩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张桂荣因公车私用问题被免职。 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是龙岩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张桂荣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2月13日,张桂荣使用本单位一辆别克商务车前往安徽省参加女儿订婚仪式。省地税局党组决定,免去张桂荣市地税局副局长职务。

  二是漳平市拱桥镇党委原副书记陈建勇挥霍公款问题。2013年3月15日至8月9日期间,漳平市拱桥镇党委副书记陈建勇多次在娱乐城ktv唱歌,均签单挂账并准备用其分管的计生工作经费冲抵消费款项。漳平市纪委给予陈建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拱桥镇党委副书记职务,责令其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三是长汀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钟文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3年9月24日,钟文为其女儿操办婚宴,在长汀金仁大酒店宴请本单位干部职工共计79人,收受礼金21900元。长汀县纪委予以党纪立案查处。

  四是永定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龙岩市鸿盾保安服务公司永定分公司经理许建国公车私用问题。许建国于2013年10月30日私驾公车送孙女至永定县实验小学上学。永定县纪委给予许建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是上杭县茶地中学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暑假期间,上杭县茶地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程宇清组织茶地中学部分毕业班教师及行政人员以自驾游形式前往黄山旅游,由旅行社安排住宿、门票、伙食、行程等,费用从社会人士捐助的奖教助学基金中支出,家属同往的由奖教助学基金补助300元,其余费用本人承担。上杭县纪委已责成县教育纪工委对程宇清同志的问题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随行家属的每人300元退回奖教助学基金会。

  通报指出,春节临近,龙岩市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刹住用公款送节礼、购买烟花爆竹以及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通讯员 严纪轩 记者 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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