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又到了“两违”高发期,我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去年“两违”专项整治中的监督问责情况。 2013年,市纪检监察机关把集中治理基层干部在“两违”中收费行为、党员干部参与“两违”行为和监管部门执法不力行为,作为源头治违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全市共制止新增“两违”1270宗,涉及面积21.19万平方米,拆除1481宗,涉及面积27.1万平方米。 治理“两违”中收费行为。针对一些村(居)把“两违”收费作为村集体收入,助涨“两违”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村(居)以捐赠、补交社会抚养费等形式收取建房费,通过私设小金库中饱私囊,放纵、包庇“两违”的案件。全市查出231个村居在“两违”中收费共计3368.4万元,对13名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其中正在立案7人,已党政纪处分4人,效能告诫1人,诫勉谈话1人。 治理党员干部参与“两违”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参与“两违”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118名党员干部主动申报“两违”行为并承诺限时整改;正在对70多名党员干部涉嫌瞒报参与“两违”问题进行初核。 治理“两违”执法不力行为。把开展“两违”清理整治重点督查和红绿旗评比,作为推动各县(区)、乡镇(街道)自觉履行“两违”监管职责的重要载体,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清理整治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员予以严厉问责。全市共有313名党员干部被追究责任,其中诫勉教育216人,通报批评12人,效能告诫17人,予以免职、解聘等处理18人,党政纪处分27人,正在立案1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湄洲日报 郑赛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