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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亮点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苏雄锋)1月6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钟夏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获悉,2013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漳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受理案件59516件,审执结57589件,同比上升12.3%、9.95%,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2013年——

●率先推行刑事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和远程视频提讯开庭

在全省率先推行刑事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和远程视频提讯开庭,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操作规程,采取集中办理、集中起诉、集中出庭的模式审结230件,平均审理期限4天,提效60%,服判息诉率100%。

●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7年保持全省第一

过去一年,市中院坚持把“案结事了人和”贯穿审判全过程,构建联片调解中心、党员调解网络、医患纠纷调处等多元调解平台,创新委托保险协会调解、驻商会调解室、非公企业法律服务站等行业调解对接方式,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82.22%,7年保持全省法院第一。

●成立全省中院首家执行指挥中心

2013年,漳州成立全省中院首家执行指挥中心,初步建成远程视频指挥、点对点网络查控等“五大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实现对17家银行和车辆、房产、土地、户籍、公积金等相关信息的快速集中查询。运行以来,共查询14.7万次,冻结存款2989万元,划拨存款1705万元,促进397件历史积案顺利执结。

2014年——

●将探索两岸法院点对点交流

要优化涉台审批机制,促进台胞陪审员、调解员与台企联络员多元调处机制升级,推行异地办公与巡回审批方式,探索两岸法院点对点交流,平等保护两岸民众合法权益。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要恪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完善案件质量问责制,试行主审法官、审判长直接签发文书,推行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或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庭审,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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