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醉骑摩托到派出所办户口 民警闻出酒味将其拘留

  闽西新闻网讯 (记者 罗文伟 通讯员 苏丹丹 涂汀英) “后悔死我了,真不该喝了酒还骑摩托车,真不知道骑摩托车也是酒驾。这件事算是给了我当头一棒啊!”2013年12月31日,李某在法庭感慨道。

  原来,漳平的李某午饭时在家喝了一小瓶酒,吃过午饭便骑着摩托车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值班民警闻着酒味浓厚,于是对李某进行酒精测试,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17.7 mg/100ml,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驾。

  据悉当日,漳平法院集中审理宣判20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这20名被告人大部分都是酒后驾驶摩托车,严重缺乏安全意识。该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等20人犯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人民币1000到4000元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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