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筱晨 “两位警官,我老婆医疗费共花去980元,今天退300元给赔我老婆医疗费的当事人……”1月2日,在永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来自永定城郊乡古一村的郑亮晶的一席话,令在场民警和群众深受感动。 “你的这个举动,是我从警十八年来遇到的第一位退赔偿款的当事人家属,钱虽不多,但传递了正能量,感动了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调解民警陈增和感动地说。 原来,2013年12月28日,外来务工人员李某铭驾驶三轮摩托车与怀有七个月身孕的张某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秀受伤。 事故发生后,生活困难的李某铭只支付了1000元医疗费,因张某秀怀有七个月身孕,其丈夫郑亮晶怕出意外,嫌赔偿款太少,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李某铭同意赔付张某秀人民币1300元。但当时李某铭身上给付1000元后仅剩130多元了,表示要借到200元后才能付清。 为此,调解民警陈增和提出先借200元给李某铭,待其赚到钱后归还。民警依法、依理、依情的调解,感动了郑亮晶,为此,待妻子在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后,郑亮晶把多余的钱退还300元给当事人,他说:“结余的钱不退还人家,我心里不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