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泉州女子盼与未婚夫登记 铁窗里的婚礼终了结多年心愿

  □早报记者 陈彦琳 通讯员 陈锦梅

  一封特殊的来信 女子盼与未婚夫登记

  “我的未婚夫犯了罪被判刑入狱,我们恋爱多年还有一个女儿,我要对我的家负责,希望你们能帮助我们登记结婚。”

  今年5月7日,安溪县看守所接到一封特殊的书面申请信件,申请人黄某在申请书中请求相关部门同意她与未婚夫吴某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南安仑苍人吴某是安溪县看守所的一名服刑人员,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7年,吴某与朋友到安溪县某ktv娱乐。在ktv里,吴某与管理人员杨某发生冲突,吴某叫上一伙朋友从南安仑苍赶到安溪与杨某理论。见吴某人多势众,杨某也立马打电话通知一群朋友。双方越吵越凶,吴某拿起刀捅进杨某的腹部,杨某送医院抢救后不治身亡。

  犯案后,吴某改名换姓潜逃至莆田。在莆田,他认识黄某,两人同居并生下一个女儿。由于负案在身不能以正常人的方式生活,更不敢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他一直无法给妻女合法的名分。

  服刑期间郁郁寡欢 他害怕辜负她

  法网恢恢,终究无法躲过。去年12月“清网行动”期间,吴某在莆田被警方抓获。

  判刑后,吴某开始在安溪县看守所服刑。吴某情绪特别暴躁,不吃饭,不参加集体劳动,常常因一些小事发脾气,再加上本身有病,吴某越来越憔悴,每天郁郁寡欢,脸上基本看不到笑容。

  发现吴某的状态不对劲,管教民警找他聊天沟通。经过多次沟通,吴某终于告诉民警,没法给未婚妻和女儿一个名分,“心里很苦”。“是我害了她,我太对不起她和女儿。”

  然而,当管教民警告诉吴某,他的未婚妻黄某已经递交婚姻登记申请时,吴某又犹豫了,他害怕自己的戴罪之身“会辜负了老婆”。但黄某态度坚决,吴某的父母也希望黄某早日与他们成为法定的家人,吴某终于同意与黄某进行婚姻登记。看守所的管教民警说:“这个女孩很善良,她想让丈夫安心服刑,也给女儿一个身份。”

  家人民警多方奔走 有情人终成眷属

  了解吴某的情况后,管教民警迅速向所领导汇报。在查询看守所工作细则和我国婚姻条例,及在押人员的权利保障范围后,所领导认为吴某和黄某的婚姻权利应得到保障。“如果能帮助他们办理婚姻登记,对吴某积极参加改造十分有利。”

  安溪县看守所联系上南安民政局,希望能特事特办。但由于婚姻登记需要夫妻双方本人到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吴某又在看守所服刑,南安市民政局有些为难。

  为了解决儿子的终身大事,吴某的老父多次到泉州市民政局、南安市民政局等多部门奔走。南安市民政局被这一家人感动,决定到看守所为吴某和黄某进行婚姻登记。

  5月29日,在南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吴某与黄某在安溪县看守所收押大厅,拍下他们的结婚照。

  5月30日下午,吴某和黄某举办了简朴又庄重的婚姻登记仪式,吴某终于了结了多年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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