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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车有瑕疵 车行要更换或者退款吗?

  案例 小李于2013年3月份向一车行购置一辆某品牌轿车,车价为13多万元。4月份,小李因停车时不慎将车门刮花后将轿车送修,维修点工作人员检查后,告知小李轿车门是出厂后受损并重新喷漆上的。小李找到车行要求换车或者退回全部购车款,但是车行告知小李只有车门有损伤并不能证明车的其他部件有问题,只同意报销维修费,拒绝更换车辆及退回购车款。对于这种情况,小李能否以消费欺诈为由要求车行退款及赔偿违约金呢

  律师评析 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陈纪豹律师评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消费者有权知悉其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商品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如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欺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在购车合同签订后,车行与购车者之间就已经形成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关系。因此,依据法律规定,车行应当交付无质量瑕疵的新车。车行承诺向消费者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车辆使用过或维修过,车行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了告知义务并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就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购车合同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因此,如果车行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对车辆瑕疵尽到告知义务并已经得到小李认可的,车行应当为小李更换新车或者退还购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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