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安办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大部分重大危险源企业未实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完善相关控制措施。市安办在要求问题企业做好整改的同时,提出企业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大部分企业未实现安全监控 近日,专项检查组深入古田、屏南等8个县(市、区)重大危险源企业,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检查生产现场、座谈了解实情等方式,检查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和安全管理状况,并对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管理、设备管理、档案管理、监控联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除宁德市联盛民用爆炸品有限公司和赛岐油库、漳湾油库重大危险源实现联网监控外,大部分重大危险源企业未实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完善相关控制措施,同时未与所在地县级以上重大危险源远程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救援联动系统联网。 部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未按《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部分企业应急管理不规范,没有对应急预案开展评审,应急物质装备不符合应急救援实际需要。 大部分液化气储配站未按《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安全管理,如存在未备案、联网监控、登记建档、未定期辨识分级等。 市安办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运行安全。 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责任人 对于下一步的安全监管工作,市安办要求,企业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企业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建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与所在地县级以上重大危险源远程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救援联动系统联网,同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除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外,还应规范重大危险源企业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每三年进行辨识和评估工作,企业在完成评估报告后15日内,填写备案或核销申请表向所在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或核销,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将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再上报设区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同级安监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登记建档工作。 此外,还要推进各级重大危险源监管或监控信息系统平台项目建设,加快与安监部门联网,实现监管信息共享。(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