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入刑震慑作用明显
去年,全市立案、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起 “现在很多企业老板自己意识到欠薪可入罪的严重性,主动向我们报告,寻求帮助。”9日,市总工会保障与法律工作部部长林添福告诉记者,2013年12月,市职工服务中心劳动争议室接到了某化工企业公司总经理主动打来电话咨询,说明企业目前濒临破产状况,其单位尚有部分员工工资未发,咨询如何在企业破产情况下,有效维护职工权益。 得知情况后,市总工会立即启动‘一庭一室四制度’机制,为维权职工提供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劳动争议调解室调解员立即召集职工代表座谈,一天时间内计算出17名员工的拖欠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共计21万余元。因该公司已进入破产申请程序,经与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经办法官联系,法院将根据法律优先执行该公司17名职工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我们最近处理的5起案件都是企业主主动向我们报告的。” 经营者不敢欠薪,这还得说到欠薪入刑制度。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市不断加大打击欠薪违法犯罪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还加强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市中级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交流协作,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互通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案件移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去年以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起,其中移送检察机关2起,已侦破准备移送公诉1起,仍在侦查2起,判决1起。欠薪入刑震慑作用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