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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一匾额佐证琉球被日本窃取前是中国属国

佐证了琉球被日本窃取前是中国的属国
佐证了琉球被日本窃取前是中国的属国

  闽西新闻网讯 (通讯员 钟茂富) 据史料记载,从明朝开始琉球就已成为我国的附属国,现在这一史实又添佐证。22日,笔者和一批地方史学者一起,在武平一位石姓收藏家的馆藏中,发现了一块由福建首位清代状元、出使琉球正使林鸿年赠送他人的祝寿匾额(如图),该匾证明在清朝末年,清王朝依然保持着对琉球国王进行册封的制度。

  这块镏金祝寿匾额,长、宽、厚分别为229厘米、88厘米、6厘米,上款为“赐进士出身状元及第翰林院修撰钦命琉球国正使赏戴花翎钦加正一品衔林鸿年为”,上书“眉齐杖国”四个大字,意为夫妻相敬如宾七十仍可拄杖于国,另加“七十寿 吴应节偕淑配林氏孺人立”,落款为“道光岁次巳亥十九年季秋  旦”。根据匾额内容可以判断,该匾是林鸿年为吴应节及其夫人林氏七十大寿而赠。

  匾的主人告诉笔者,这块匾由福建仙游流出,辗转于广西、上海、江西等地,于上月由他收藏。他当时是看中林鸿年这个福建首位清代状元而买下的。

  根据史志记载,作为中国的附属国,琉球国王必须得到明清王朝正式册封才能称王。福建闽侯人林鸿年(1804—1886年),字勿村,在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丙申年)中了状元。道光十八年(1838年),奉旨为册封琉球国王正使,赐一品服,代表清廷谕祭故王,册封新王。在琉球160天,摒绝馈赠,禁止随从人员携货勒售,拒绝接受琉球国送给使者的“宴金”。林鸿年访知该国人民生活困苦,还把清廷所发出使费节余钱240万贯,悉数交与琉球国王进行赈恤,赢得琉球举国上下的感戴。归国后,著《使琉球录》,记述此行的经过和见闻。

  林鸿年出使琉球册封新王的史实,再次在这块匾额上得到佐证。武平地方史学者认为,该匾反映了1879年日本窃取琉球以前,晚清政府虽然积贫积弱,但仍保持对属国琉球的国王进行册封这一制度,佐证了琉球被日本窃取前仍是中国的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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